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2024年12月13日,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在南沙区组织召开了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形成了《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规定,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海语路51号
邮 编:511466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15071433991
邮 箱:15071433991@163.com